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解答 | 国家海关总属,国家质检总局,商务部对二手设备进口中的违法处罚
从今年2月初开始,国家海关总属,国家质检总局,商务部等有关部门,针对目前我国二手设备进口过程中出现的过多违法违纪问题, 加强了产品备案,装运前的检验检疫和旧机电产品进口证明的审核,并加强了二手设备到货后的现场开箱检验!!!
根据调查分析,目前在旧设备的进口过程中,有些企业采取多种办法,逃避检验检疫部门对旧设备的监管,比如故意窜改海关编码,将属于《国家质检总局办理备案的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》或《不予备案和第一批有条件备案进口旧机电产品目录》内的进口旧机电产品列于《目录》之外;虚报旧机电的制造日期或货值,以避免装运前预检验;将旧设备夹带在进口新设备中隐瞒不报。
有关管理部门指出,旧机电产品进口中存在的诸多问题不容忽视,特别是在旧机电设备引进过程中,以次充好、以旧顶新、高价低报、进口旧设备与备案书不一致等现象屡屡发生,严重扰乱投资秩序、影响投资质量、危害国家经济安全。从现在开始,海关,检验检疫部门将继续加强进口旧设备的到货检验,切实履行把关职能。
同时新的商检法管理实施条例已于去年12月1日起正式实施。据国家检疫总局新闻发言人介绍 :新条例细化规定并提高了对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幅度,对违法进出口商品可以实施查封、扣押、没收并施以重罚。
据介绍,新条例48条规定,对违法的代理报检企业、出入境快件运营企业可处以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罚款;第53条规定,对违反旧机电备案管理规定的如非法进口旧机电,可以处以100万元以下的罚款!!!
面对这样的情况,不管是进口二手机械设备的企业和进口代理,都需要有个清醒的认识!!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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